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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会执行董事

董事会是联合管理机构,根据联邦法 关于“有限责任”条例、章程和公司其他内部文件,在其职权范围内提供对RUSTEEL公司的整体活动管理。董事会30% - 公司员工,70% - 独立董事。

董事会的基本任务:

  • 选择发展战略方向,确保RUSTEEL动态发展;
  • 提高金融稳定;
  • 确保投资效益;
  • 增加利润和提高RUSTEEL竞争力。

董事会的职权范围:

  • 制定RUSTEEL的优先发展方针。
  • 调整不低于关键人员的公司组织结构。
  • 统一RUSTEEL理事提供的文件,包括:财务和管理报告,文件管理,合同工作规则系统要求,人事政策;信息和经济安全标准;公司活动计划指标;公司政策的统一标准。
  • 选择最佳的工作方法,推广先进经验和完善组织管理。

董事会职权包括深入探讨问题,以及确保董事会重大管理和监督的职能的有效的实施,为了更好的制定战略目标和进行重要问题的分析,RUSTEEL将其分为2个委员会:预算政策委员会,金融负债及性能分析和战略发展委员会。

预算政策委员会和金融负债及性能分析委员会
制定统一的地方性法规要求,规范会计、税收清查和会计制度,编写关于该公司的重点经济核算报告,向董事会提交增加资本,投资政策和正在审议的私人投资项目的建议;发展借助其他资本,资产管理和流动性政策。

战略发展委员会
委员会组织RUSTEEL业务的重点发展方针和设定全球目标及如何进一步取得成功,开发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优先领域的建议,包括提高效率,扩大资产的长期措施,加大盈利能力和投资的吸引力。

生意的方向